第412章 大結局

作品:《穿成科舉文男主的錦鯉妻

    這次回京,與當初匆忙離京不同,這一次黎修平可以說是滿載而歸。

    有妻子兒女跟着一起,然後任期得到百姓愛戴,回京述職絕對是會受到皇帝陛下表彰加官進爵。

    這一切,可都是人生贏家的表象。

    當初離開京城的時候,點點還小,而明珠——

    明珠還沒有出生呢。

    在陽豐縣他們待了整整六年,期間黎老頭和石氏倒是來回京城不止一趟,反倒是黎修平和方青青一直都沒有回去過。

    而如今,點點已經是九歲的大孩子了,哪怕是明珠也已經滿了三歲。

    說起來,明珠已經有了美人胚子的雛形,長相結合了爹娘的所有優點。

    家裏的這兩個孩子吧,還真是從小就有些特別之處,與別家的孩子不太相同。

    比方說點點從學說話開始就表現出話癆的本質,每日裏即便只有他一個人,也能嘰嘰喳喳嘮叨個沒完。

    可是明珠與他恰恰相反,似乎很不愛說話。

    或者說是人比較懶,能不開口絕對不會多說一句。

    而且明珠還愛美、十分的愛乾淨,哪怕只有三歲也可以看得出來她長大以後會是什麼模樣。

    按照她娘的說法那就是,一天要洗八百次手,一點點的髒污都忍受不了;

    哥哥如果在外面玩的一身汗回家,明珠還會躲閃開來,不洗得香噴噴絕對不靠近哥哥一米以內。

    明珠無論是學走路還是說話都比點點要晚,石氏說這很正常,姑娘家勁頭小一開始沒什麼力氣。

    方青青雖然知道這個說法沒什麼科學根據,卻也知道閨女其他方面沒問題的,於是也就聽之任之。

    除此之外,明珠的性格也是很活潑的,似乎很愛笑。

    而愛笑的女孩子運氣都不會太差,方青青是深信這一點的。


    沒看到家裏人似乎都更加的|寵|明珠,而且點點也不吃醋。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家裏最疼妹妹的,可是他這個哥哥。

    還有黎修平,也非常的疼閨女,比之兒子要溫柔憐惜疼愛好多分呢。

    說起來這也是有原因的,因為明珠長相與她娘最為相似,尤其是那一雙眼睛。

    簡直就是與方青青如出一轍,而黎修平還有點點在這個家裏最喜歡的人可都是媳婦\/娘。

    於是每每對上與媳婦\/娘長得相似的明珠,不就忍不住更多了幾分的疼愛?

    方青青當然也更稀罕閨女了,可正因為喜歡,才不能|寵|着慣着更要嚴格要求啊。

    父母對待孩子,慣子如殺子。

    尤其是閨女長得這麼好,而且明珠以後註定了嫁的不會太差,在那樣的夫家生存更是會有許多規矩要守。

    現在對她要求嚴格讓她多學會一些東西,以後她離開父母身邊,才能遇事從容活得更好啊。

    而一直待在京城的黎大郎黎二郎知道老三要回京了,也都是非常的高興,同時也都深刻的感受到了他們老黎家再也不是當初那個鄉野人家了。

    這幾年無論是黎大郎的店鋪還是黎二郎的走商生涯,都非常的順利。

    二人都心知肚明,皆是沾了三房的光。

    無論是簡在帝心的黎三郎還是對江山社稷還有百姓立了無數功勞的郡主方青青,因為有他們的關係老黎家其他人才能活得這麼瀟灑自在。

    也因此,他們反倒是更加的約束自身行為,不給當官的老三摸黑。

    同時也是督促自家孩子,用功讀書,想讓老黎家可以一直興盛榮耀下去光靠老三一個人不成的。

    需要世世代代子子孫孫都有出息。

    同時來了京城的,還有老方家的人。

    原本黎修平回京述職之前可以回老家衣錦還鄉的,畢竟他們也有許多年沒有回去安順縣看看。

    但是皇帝陛下詔下的急,而從陽豐縣到京城,並不從安順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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